兴建的“养猪场”。
吃着按照比例精心调制的饲料,住着严格按照规范消毒的卫生猪舍,身体看上去非常健康,即便有病了也有兽医准确的治疗,就连接种也是规范的接种,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美好。
仅仅只有一点,它们的眼睛不可能泛着曾经有过的那种黑宝石般的光泽。
从出生到死亡,眼珠子都是腐烂的、无力的、没有任何变化的灰败。
是的,灰败。
所以尽管,现代人可以一日千里,但实际上他所走过的路、见过的人不是多了,而是更少了。
那么既然,我们真正的圈子不超过一个村子那么大,我们的家乡又在哪里呢?
最容易脱口而出的答案是:俺们县。
但如果细细想来,是这样吗?
在很多县的管辖范围之内,有着多种不同的方言,不同的风俗,甚至两个相邻的村子都口音迥异。
按照县来定义“乡党”,很容易遇到这么一个问题:两个紧邻着的村子,双方的一切都是相同的,但他们却不是“同乡”,偏偏和自己相隔几十里外的口音什么完全不同的人是“老乡”,这难道不是一个很滑稽的概念吗?
可如果不按照县来作为“家乡”的话,还能用什么作为标志呢?
方言吗?从北到南,从东到西,绝大部分地域范围内,方言都是处于一个渐变的状态。虽偶有完全跳跃式的,但毕竟是少数。那么,两个非常接近但却有少部分“俚语”不同的地方,到底算不算“家乡”范围呢?
风俗吗?这就更是一个无法确定的概念了。几乎全国范围内,都有相重合部分的风俗,区别只是在于两地范围内重合部分的多少,以及某个地方特有的风俗多少而已。
还有,如果是迁移而来的人,和本地的人算不算老乡?假如他那一辈不算的话,到哪一辈才算?如果迁移而来的是一个群体,和原本在此地的群体之间算不算老乡?这都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家乡是一个很模糊的区域。
如果真的要定一个标准的话,只能从其字本意渊源来着手了。
家,甲骨文字形。上“宀”表示房屋,下“豕”即野猪,最重要的祭品之一。
也就是,用野猪祭拜的房子。
祭拜谁呢?相同的祖先。
那么这就很容易理解了,家就是由有着血缘关系的人组成的一个共同体,在繁衍过程中不断裂变成一个个新的小“家”。
乡,即飨,会意字形,二人对食。上古之时什么人能经常对坐而食呢?除了“家”人之外,就是长期生活在自己附近的人了。
后来,“乡”假借为行政区域名。“乡,国离邑民所封乡也。啬夫别治封圻之内六乡六卿治之。”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家乡,是由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加上居住地域关系的组合。
血缘关系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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