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06章 学徒的一天(二月初四)_穿越之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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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潘安去三十三家巷的宅子认个门,然后搁那里收拾收拾。”

  “潘安,你一会儿送了余福就回庄子拉柴火。”

  “宅子没柴火,可不行。”

  “柴火搬好,你就和余福一起来吃午饭。”

  等几个人都答应着去了,余财多方和张乙说:“张乙,你把你仨住的房间收拾收拾。”

  眼见其他人都有正事,偏叫他收拾屋子,张乙心中委屈,但却不能不做。

  余掌柜是余福余德的亲叔,他自是要向着自己的亲侄子。他怨不得余掌柜,便就只能怨他爹狠心––先在家就只看重大哥,偏疼小弟,无视他的存在,现得了机会更是撵了他出门。

  毕竟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在为亲爹丢出门后,张乙即觉得自己受了委屈也就只能似丧家的小狗一样,抽筋缩骨,夹着尾巴低头照做了。

  空旷的屋子,所谓的收拾,就是烧炕和擦灰。烧炕,张乙原是做熟的。故而没一刻,他就烧好了炕。至于擦灰,张乙以前虽然没做过,但现做也没难度。

  等余德衣裳买回来的时候,张乙的屋子已收拾好了。余财多瞧张乙干活还算利落,暗地里方才点了头,这孩子手脚还算麻利。

  余德买的衣裳是三套深蓝色粗布的罩衣罩褂。他给自己和余福买是按尺寸来,给张乙的,则是大了一号,但扎了腰带,也算能穿。

  “这衣裳,”余财多道:“你们看店时都得穿。得让客人知道你们就是店里的伙计。”

  “做伙计,只要会说话和算账就行。”

  “但要想做掌柜,一个人能够看一间铺子,就还得会写字记账。”

  “余德,我知道能写能算。”

  “不过,你的字还得多练。”

  “再就是张乙,你识字吗?”

  “啊?”张乙惊呆了,他从来就没识过字,想都没想过。

  余财多瞧见,不觉叹一口气:“那你就要苦了。”

  “得打头学。”

  张乙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还有学认字的一天,当下就跟脑袋被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砸过一样结巴说道:“我,我不怕苦!”

  余财多点点头:“你先去做饭。”

  “余德,你拿纸,写了一到十这十个字给张乙,让他没事就拿出来瞧瞧。”

  “先让他瞧熟这几个字,再说其他。”

  “你做完这个,就把桌上上个月的账本核算一下,算出总账来给我瞧。”

  眼见余德照着余财多的吩咐在桌前坐下,极熟稔地铺了张纸,拿起毛笔开始写字,张乙禁不住肃然起敬––余德是真有本事,他真的会写字!

  蓦然地,张乙忽地想起他爹昨晚的嘱咐:“过去后你要听余掌柜的话,他让你干啥你就干啥。你要少说话、多做事。”

  “你只要得了他的好,让他愿意教你一星半点的本事,你就不枉了这辈子。”

  我爹,张乙想,他不是不要我,他其实是送我出来学本事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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