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四百九十四章 朝廷杀猪的遗产税_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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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角动了动:“减少巨商巨富?若真是如此,三十税一怕是不够吧,以建文皇帝的强势,朝廷很可能会一刀砍下来,设个五税一,甚至可能是二税一的重税!”

  对于几百万家产的富户来说,少个几十万贯是肉疼,可还远远达不到“减少巨商巨富”的目的,只能说是放了点血,并没有伤筋动骨。

  沈一元深深看了一眼常百业,沉思了下,重重点头:“你说的没错,朝廷很可能下重手。如今建文皇帝威望如日中天,他会借此机会推行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全面改土归流这种得罪所有土司的事,他敢做,将遗产税设为重税,他必然也敢做!”

  常百业端起酒杯,嘴角透着无奈:“所以,我们就是一头肥猪,朝廷要动了刀子,而我们只能叫唤着,然后被宰了,对吗?”

  沈一元低下头,不知如何回答。

  眼下朝廷关于遗产税的细则并没有出现,到底如何还不明朗,但可以确认,朝廷感受到了巨商巨贾的存在可能不利于朝廷稳定,故此设遗产税以作打压。

  既然是打压,也只是放血、割肉、断骨的区别罢了。

  朝廷手握杀猪刀,商人只能嗷嗷叫。

  反对吗?

  现在的商人力量还不够大,哪怕是贡献了海量的商税,在朝堂之内也没多少人愿意为商人发声,即便有国子监商学院的人进入朝廷,他们主要的方向还是如何管理、控制商税,如何借助税这只手来稳固大明经济。

  商人没有反抗的余地,就像是一头猪如何都不可能挡住屠夫明晃晃的刀。

  常百业长长叹息:“朝廷如此做,没半点依凭,我们心难服啊。若一刀下来,我们家产直接少去三成或五成,那这些年的辛劳还有何意义,日后谁还敢做大买卖?”

  沈一元摇了摇头:“朝廷也并不是没有半点依据。”

  常百业吃惊地看着沈一元:“从古至今,都无遗产税这个税目,哪里来的依据?”

  沈一元揉了揉眉心,正色道:“还真有,宋朝时,针对‘户绝’遗嘱,将财产分割给其他亲戚时,需要‘合改立户’,朝廷进行征税。”

  “徽宗重和元年时,有条文:凡民有遗嘱并嫁女承书,令输钱给印文凭。这也是对遗嘱财产分割缴纳税目的依据,只不过当年这一条并没有施行多久便废弃了。后来在南宋绍兴年间,王之望总领四川财赋,提出凡嫁资、遗嘱及民间葬地,皆令投契纳税。”

  “王之望认为此举,即可免亲族兄弟日后诉讼,也可增财政,于公于私皆有益,便上书朝廷。当时朝廷户部明确:人户今后遗嘱与缌麻以上亲,至绝日,合改立户。及田宅与女折充嫁资,并估价赴官投契纳税。”

  常百业有些头疼,自己年轻时多做买卖,很早的时候就跟着商队到处跑,读书少,不成想宋时竟还真有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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