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百二十四章 防守_我的民国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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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回柳青河没喝柳青河的水,交了一回女朋友就没亲过妹妹你的嘴。买了一张新床没和妹妹睡没和妹妹睡,你看这事情谁呀吗谁后悔。走你家屋顶了呀吗了你家院,看见妹子头顶咋没见妹妹的面。大路上不走我小呀吗小路上来,正门上不走我翻呀吗翻墙进来。石板上栽树扎不下根,照妹妹十回有九回空。远远照见妹妹家的门,不想地方单想人。”

  施剑飞懒洋洋的躺在没过头顶的胸墙后边,嘴里吊着一根野草根,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山歌,他突然觉得要是不打仗的话,其实这样的日子也挺不错的。自打他们第七军归第七集团军管之后,部队的待遇那可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比起以前那可是强得太多了。

  施剑飞十八岁就从老家兴安出来到桂林讨生活,听说那里活挺多的,可到可等他到了桂林后才发现,这世道哪都不好混,在老家好歹每天还能混两碗野菜混玉米饭,可到了桂林后他连一碗稀粥都混不着。眼看快要饿死了,最后在街头看到有当兵的在那里摆了张桌子招兵,为了活命他一咬牙一跺脚就吃了这碗断头饭。

  施剑飞运气不错,加入了桂系赫赫有名的第七军,当了兵之后,施剑飞倒是没有再饿过肚子,可这年头当兵也不是那么好混的,很快的七七事变就爆发了。施剑飞所在的第七军也在桂林誓师之后也开赴了战场,三年的仗打下来曾经的新兵蛋子早就混成了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兵油子了。

  施剑飞当了三年兵,连里的兄弟都换了好几茬了,可施剑飞愣是连块头皮都没被擦破在,这也被他所在的五连誉为了奇迹。连里的兄弟们因此就给他取了个绰号叫施大仙。

  两个月前,施剑飞所在的第七军跟着他们的老长官,也就是李、白两位长官和第七集团军合为了一股,没想到这下好日子就来了。施剑飞和他连里的兄弟们把手里的家伙从里到外全都鸟枪换炮般的换了个遍,先是汉阳造换成了美国的伽兰德半自动步枪。从头上的钢盔到身上的军服和脚上的鞋子,就连内裤也是每人一打,就连原本每天吃的也从稀的变成了干的,隔三差五的还有猪肉炖粉条吃,这小日子过的可把他们这些大头兵美得连鼻涕泡都冒出来了。

  不过好日子还没过几天,上头一声令下第七军全都开到了福建。对于这点。施剑飞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端人家的饭碗就得给人家卖命,这道理从古到今都是如此,否则人家吃饱撑的养你们这些大爷啊。不过施剑飞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这好日子实在是太短了,他还没过足瘾呢。

  施剑飞所在的第五连阵地是第七军和四百军的结合部,在他旁边就是四百军四零一师的一个连。现在双方的阵地已经连到了一起,经过几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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