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5章 我家猫会后空翻_华娱1993:我是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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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听清,

  那仰望的人,

  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夜空中最亮的星》,逃跑计划12年发行的单曲,前奏一响,浓浓的英伦流行摇滚风,挠一下就起来了。

  跟《勇敢的心》一样,这首歌也是流行摇滚风,且都是偏向励志,偏向正能量的歌曲。

  唱了一小段,沈浪又先后弹唱了一小段《我的天空》(南征北战)、《海阔天空》(信乐团)、《生如夏花》。

  前两首跟《我相信》一样,都是翻唱作品,《我的天空》‘采样’自手稿乐队《halloffame》。

  《halloffame》又是‘采样’德文歌曲《Waerstduimmernochhier》。

  《海阔天空》(信乐团)则是翻唱自韩文歌《离开我的理由》。

  纵观沈浪准备发行的这几首歌,除了《追梦赤子心》、《蓝莲花》、《生如夏花》、《夜空中最亮的心》,剩下几首要么是翻唱,要么存在汉化的影子。

  这也是沈浪日后发(抄)歌的思路。

  尽可能的薅资本主义羊毛。

  当然。

  如果有需要,沈浪也不是圣母。

  该抄就抄!

  几首歌唱罢,陈建添已经改了主意。

  虽然只是清唱,虽然没有窥见歌曲全貌,但这种别具一格的音色,外加超高质量的创作能力,以及演唱技巧。

  值得让步。

  改!

  毕竟,沈浪要求的只是词曲著作权,不是录音版权。

  给他!

  反正大陆这边版权环境很差,版权费几乎等于没有。

  “靓仔,你在这等我一会,我马上去改合同。”

  说着,陈建添就提起公文包,准备去客房部那里,借用打印机修改合同条款。

  “马上就回来!”

  “Leslie,等等。”

  “嗯?”

  陈建添脚步一顿,面露疑惑的看向沈浪。

  “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沈浪嘿嘿一笑,用拇指抵住了右手食指。

  “咩啊?”

  沈浪坦言道:“我想在第七条里加一句话,词曲授权时,必须征得著作权所有人的同意。”

  闻言,陈建添略微犹豫,然后便点了点头。

  “没问题。”

  这一条即使不写进合同,正常情况下也会征求创作人的意见。

  “没其他的问题了吧?”

  “没了。”

  沈浪摊了摊手,再提要求,那就不礼貌了。

  版税分成什么的,都是细枝末节。

  等他火了之后,即便他不提,陈建添也会主动修改条款。

  其实,陈建添是什么想法,沈浪很清楚。

  为什么只签两年合同?

  一是防止政策变动,签两张唱片,可以随时提桶跑路,并且前期投入会少很多。

  合同约束不止是乙方,甲方也得遵守合同。

  签了两张专辑,就必须发两张。

  二嘛,这家伙也是投机分子。

  先发一张专辑试试水,如果艺人火了,或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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