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百七十八章 胡商告发_汉武挥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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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对其国贵族和使臣颇为善待,有甚么好事都提早知会他们几句。

  对西域诸国而言,本国使臣在大行府蛮夷邸的地位和话语权,不但关乎该国的兴衰存亡,亦关乎本国商贾在大汉境内的处境。

  西域胡商的通关文牒,须由汉廷公府核发,若想亲往各郡县购买汉货,更须要执有公府签发的通行符令。

  在大汉境内,任何外邦之人,不仅止胡商,包含各国使臣乃至王公贵族,除非有执有特殊符令,宵禁前必须寻到驿站或客栈投宿,不得在外滞留,不得借宿民宅。

  通行符令上,注记有准允外邦之人可通行的范围,譬如阿苏谢获得的通行符令,只允许其通行京武大道的沿途郡县及河西四郡。

  若超出通行范围,一旦查获,视同外邦细作,不但自身性命难保,更会彻底追查与之有关联之人。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这就是汉廷对外邦细作的态度,从未心慈手软过。

  对于犯禁的外邦之人,汉人不得包庇之,告发者,有功,由官府予以重赏!

  通关文牒和通行符令,对汉境内的外邦人,尤是买卖货物的胡商,实在太过重要。

  与阿苏谢等精绝商人不同,楼兰、鄯善和焉耆的胡商,能前往关中、中原乃至诸越之地采购汉货。

  珍珠、肉桂、丝绸、釉陶、瓷器、茶叶……

  原产地的汉货,品相更好,价格更低,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到原产地采购,甚或直接寻到当地商家,与之商谈立契,让他们定期将货物运来长安,胡商再自行运到大夏再转售,无疑会获取更大的收益,那才是真正的暴利。

  精绝商人却只能挣些“跑腿”的辛苦钱,跟这些出身“亲善属国”的胡商是没法比的。

  亲善属国,非是汉廷明文界定的词汇,却早已成为举国臣民约定俗成的固有概念。

  譬如大夏国,虽是远距万里,但大汉臣民从官府邸报或长安周报等民间报纸中,晓得这个外邦是大汉藩属,很识趣很听话,不修刀兵只经商,每岁向朝廷进贡的大批财货,几乎抵得上大半个西域缴纳的什一税。

  从国君到庶民,都是实打实的“亲汉派”,还不够亲善么?

  大汉君臣很厚道,大汉百姓很淳朴,养条狗还要不时赏几个肉骨头,对进入汉境的大夏人自是颇为善待的。

  旁的不说,至少在京畿地界,大汉商家若得知上门买货的大夏人,要价多半会比别国胡商低些的,楼兰、鄯善和焉耆的胡商也不时能享受到此等“优待”。

  实际上,这本就是大汉皇帝和重臣们刻意引导民意,御史府和太常府牢牢掌控着报纸行业的监管和审查权,要控制舆论并不难。

  要让外邦胡商晓得,跟着汉廷有汤喝,与汉廷对抗就是自寻死路,进而将此观念传播回他们的故乡。

  教化蛮夷,为之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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