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四章 取巧未成反酿拙_娇妻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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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轻心拿出来的这簪子,让沈闻雷滞愣了一下。

  少顷,他的眼泪,便像决堤的江水一般,奔涌而下。

  这簪子,他怎么会不认识?

  这是他嫡妻的陪嫁。

  因他们的女儿自幼体弱,他便和妻子商议后决定,将它一直给她随身佩戴,以期,能通过这玉的润泽,使她的体质,得以改善。

  而自带上了这簪子,他女儿的身体,便一天好似一天。

  在遇险之前,已是能拿得起轻弓,且铁剑无虚发了。

  “嫣儿,我的宝贝女儿。”

  “爹爹,爹爹怎会不认识它呢!”

  “这簪子,这簪子是你娘,在你三岁那年,亲自交给你手上的,彼时,你还曾跟爹爹说,待你及笄那日,要让爹爹亲手,亲手帮你把她带上呢!”

  沈闻雷的手,本能的紧了一些。

  这让被他抓紧了手臂的柳轻心,感觉到了轻微的疼痛。

  但她的心,却是欣喜的。

  为了语嫣,也为了沈闻雷,这真心拿自己女儿当心头肉,未打算将其置换收益爹爹。

  若能与自己的爹爹相认,语嫣定会开心的抱着她的手臂,孩子般的,又蹦又跳才是。

  想到这里,柳轻心便忍不住,露出了笑来。

  她一直拿她当妹妹。

  不曾想,她竟真的是她的妹妹。

  这,大概便是缘分吧?

  “父亲进内堂去坐罢。”

  “前堂里,虽点了炭盆,却还是免不了冷。”

  柳轻心客气的跟沈闻雷点头微笑,出言规劝。

  对沈闻雷这便宜爹爹,她可以算是颇多满意的。

  而她以前认为的,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叫的出口的“爹爹”二字,此时,也无比顺畅的,自唇间溢出。

  “好。”

  “嫣儿说什么,便是什么!”

  已在心中认定,柳轻心就是他失散多年的女儿,沈闻雷丝毫不掩对他的纵容和宠溺。

  他得尽快把这好消息,写封信跟他的嫡妻告诉,让她也能跟自己一起分享这开心。

  这么多年,她吃了那么多苦,也是时候,能重获喜悦了!

  沈鸿雪比柳轻心大几岁,对他三叔家那个坠崖的妹妹,也算是有些印象。

  但他知道,柳轻心就是柳轻心,绝不可能是沈语嫣。

  就算相像,也只是巧合使然。

  沈闻雷的嫡妻,是柳轻心的姑姑。

  所以,两人长得有七八分,甚至八九分相像,都没什么可值得奇怪。

  更何况,女大十八变,纵两人年幼时,相像的像是同出于一双爹娘,长大以后,也断不可能,宛若一个模子里刻出来般的,一模一样。

  他绝不可能认错柳轻心。

  就算双目失明,也能经由她的声音,分辨出她与旁人的不同。

  “有事,咱们到内堂去说,三叔。”

  “在这里,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堂妹哭出来,可多难看。”

  有沈家老爷子给柳轻心安排的这个身份,沈红雪便只能称她为堂妹。

  虽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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